公安部内部传真电报
公监管[2011]495号 签发人:张向宁
等级 加急 发电时间 2011-11-09 15:48 值机员
抄送:公安部警务督察局、装备财务局、科技信息化局;
公安部一所、三所
关于发布通过《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标准
检测产品目录的通知
公监管[2011]4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监管总队、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监管处: GB 25287-2010 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标准已于2010年11月10日发布,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此后,看守所新装备的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必须符合此标准要求,且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经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天津市维正电子设备厂、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达到上述标准要求,现予发布。 附件:通过《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标准检测产品目录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二Ο一一年十一月九日